去年以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主动作为从政策推动、信息提供、搭建平台、建立机制等方面,服务企业用工。
一、去年以来服务企业用工主要措施
一是实施就业扶持政策。制定有利于社会力量为企业输送劳动力的“以工引工”奖励办法,奖励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有力促进企业招工引工。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全省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联网,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覆盖至所有市、县、区,基本实现“一点登录、网内查询”,为企业招工和农民工流动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引导。三是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活动。积极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各类就业服务活动,创新性地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十万岗位送基层”、“情暖外来工·就业在福建”等专项活动,促进企业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员工。四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7.03万名职工通过培训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率先开展紧缺技术工种免费培训,为百余家重点企业培训紧缺技能人才2.1万人;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依托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建立6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考核基地、21个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和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全年共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6.6万人,新增高级工7.95万人,技师5432人,高级技师1523人。五是强化省际劳务协作。与云南、贵州等省建立招聘信息异地发布合作机制,创新性地建设远程见工系统,实现远程用工求职信息网络对接,有效帮助企业了解外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六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办就业中介组织,扶持12580海西求职平台、118114号码百事通帮您找工作等社会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更多劳动者和企业通过语音平台实现远程求职和招聘,提高劳动供需匹配效率。七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全国较早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两次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所有市(县、区)政府建立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覆盖范围扩大到三年来所有欠薪企业。
二、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一是落实积极就业政策。组织开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不断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应对经济增速放缓对就业影响的政策储备。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做好就业援助工作。组织开展以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就业援助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开展“一对一”服务,推荐适合岗位,帮助实现就业。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情暖外来工·就业在福建”系列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务工环境。继续组织开展“海西招聘行动”、“企业诚信用工承诺”等专项活动,扶持“12580”等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采集,加快人力资源数据库建设,鼓励有条件地区在乡镇、街道一级布设就业自助机。四是努力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技能大师工作室”和产业技工培养基地建设,培养实用型、紧缺型技能人才。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鉴定50万人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8.8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7000人。五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将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免费培训范围扩大到设区市确定的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台资和重点外资工业企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落实培训经费直补企业政策,扩大培训范围,深化技工学校改革,强化校企合作,坚持“长短结合”,积极参与退役士兵、创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各类群体技能培训。六是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工资指导线,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加快劳动标准建设,推进企业建立劳动定员定额制度。加强对企业控制人工成本工作指导,引导企业降低劳动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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